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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: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或将再次提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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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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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6/04/05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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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
  1月25日消息,据接近政府部门的消息人士透露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委正在研究酝酿再次调整国内成品油消费税。根据目前情况,此次调整还将继续提高汽、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。
  对于此次调整的额度,上述消息人士认为,最终还是会参照油价的走势,原则上是油价越低,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就会越多。
  此前国家发改委刚刚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。自2016年1月13日24时起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,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(全国平均)每升分别降低0.1元和0.11元。
  至于为何继续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税额,有关专家表示,主要还是出于结构调整的需要。油价太低会产生很多负面效应,不仅结构调整无法实现,而且也不利于可再生能源、非常规油气的发展。此举属于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。
  对于石油企业来说,这并不算什么好消息。如果油价不变,提高消费税单位税额也将相应提高成品油的销售价格,而这部分税收收入又和石油企业无关。
  如果这一调整最终落实,将是自2014年11月、2014年12月、2015年1月之后,第四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。
  目前实行的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标准是自2015年1月13日起实施的。自那时起,汽油、石脑油、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已从1.4元/升提高至1.52元/升,柴油、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由1.1元/升提高至1.2元/升。